县政府副县长赵洪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刘茵现场指挥三小车辆治理
10月20日起,为积极做好城区及特定区域“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曹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三小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
10月22日上午,由县局分管领导高云峰副局长带队集中对城区内的电动车销售网点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全面禁止城区内销售“三小车辆”,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做好禁行区域内经营不符合国标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清理工作,重点查看各电动车销售网点是否存在销售“三小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车、助力三轮车行为,坚决杜绝在禁行区域内销售不符合国标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对未遵守禁售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对按装车棚、遮阳伞、雨披等设备的经营户进行监管规范。
此次综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电动车销售点25家,规范车棚经营户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