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早部署、快行动,迅速实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科学统筹时间安排,抓实人员信息核对、待遇测算调整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本次调整共涉及286人,其中1-4级工伤职工29人,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21人,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36人。具体标准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00元、185元、170元、160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8元。9月24日,今年1-8月份我县调增补发待遇共计21.08万元已划拨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