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团市委召开2020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述廉述责会议。团市委书记徐长青同志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五组副组长张学江同志到会指导,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个人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围绕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依次述廉述责,并接受党员代表现场询问和质询。徐长青同志对述廉述责工作进行了总结点评。
会议指出,开展述廉述责既是落实市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共青团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查总结。团市委高度重视、准备充分,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报告,详实具体,党员代表准确把握重点,质询有力,充分展示了共青团的清新之风。同时,也存在肯定成绩多、查摆问题少,工作标准和业务能力亟需提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剖析整改。
会议强调,做好述廉述责工作,需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工作抓在平时。要在认识上再强化,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也是职责所系、是集体责任也是个人责任,必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在工作上再加力,以述廉述责为契机,把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与共青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在责任上再压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作用,带头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注重传导压力,用自身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