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月30日讯 日前,沂源县纪委监委对沂源县南鲁山镇朱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陈吉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吉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陈吉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沂源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吉柱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