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设置应用区间测速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拟在G1511日兰高速公路、G35济广高速公路、G0321德上高速公路启用区间测速取证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设置地点
二、启用时间:上述区间测速设备将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启用。
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