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月16日讯 今天,淄博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做好2020年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根据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我市2020年8月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71号)要求,2020年8月份淄博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2.5%,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12.4%,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为5.8%,已经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
2020年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补贴范围为2020年8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补贴标准上,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即: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5.8%。一档:1719×5.8%=99.70元;二档:1557×5.8%=90.31元;三档:1395×5.8%=80.91元。
资金列支渠道方面,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