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月15日讯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人社局获悉,淄博市农民工维权渠道统计表公布,市直以及各区县、各部门联系方式均进行了一一明示。工作人员提醒,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如为住建、交通和水利等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应首先向各领域主管部门的清欠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按照项目所属地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在淄博市农民工维权渠道统计表上,记者看到,市直以及各区县、各部门的电话被一一列出。人社、交通、住建、水利以及劳动仲裁的电话予以了一一明示,一目了然。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如为住建、交通和水利等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应首先向各领域主管部门的清欠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按照项目所属地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现场投诉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在项目工作的相关证据。除此之外,对于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工资发放数额存在争议的,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处理。
据介绍,对当事各方是承包或租赁关系、对涉及费用包含工程款、材料款等其他费用的,或因安全、质量、工期、审计等造成结算纠纷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