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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盗窃共享单车 一男子被拘留10日

2020-09-14 15:35:40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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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9月14日讯 共享单车为全体市民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交通方式。具体到滨州市滨城区,这些共享单车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小蓝车”。但在使用过程中,有些人却出于私心,丢弃、破坏“小蓝车”,甚至私藏。近日,一男子因破坏盗窃共享单车,被滨城警方拘留10日。

9月7日,滨州市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在查看管理共享单车过程中,发现一辆共享单车状态异常,怀疑被破坏,于是来到滨北派出所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根据公司提供的情况,很快找到了某居住小区储藏室,并联系到储藏室使用人赵某。赵某打开储藏室后,数据异常的“小蓝车”就停在里面,车锁已被破坏,并被重新喷漆。

经询问,9月5日晚上,赵某开车在市区游玩时,想着偷一辆共享单车改装后自己私用。于是在街边将一辆共享单车装到自己的车上带回家中,并破坏了车锁,重新喷漆,自己私藏私用。赵某对自己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对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私自存放等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

共享单车是我们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好伙伴,让我们共同爱护它、爱惜它,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珍惜文明骑行信用记录,同心共筑文明城市。

记者 刘萍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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