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全省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未挂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交警将严查!
违规上路的罚!罚!罚!
菏泽交警对无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菏泽交警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出了首张罚单,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元。
在菏泽市中华路与广福大街交叉口,市交警支队牡丹区交警大队中华西路中队民警开展电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8时5分许,执勤民警拦下一辆自东向西行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某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尚未登记上牌。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的,处以20元罚款。
处罚的同时,民警还详细介绍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相关规定,并告知驾驶人尽快到交管部门登记上牌。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创造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9月份,单县交警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下,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
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和已登记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要依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处以非机动车驾驶人二十元罚款。
再次提醒
请未安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尽快办理车牌
办理地点:
1、单县车管所
2、白云路与胜利路路口岗亭
3、湖西路与胜利路路口岗亭
4、湖西路与向阳路路口岗亭
5、湖西路与舜师路路口岗亭
6、文化路与舜师路路口岗亭
7、君子路与舜师路路口岗亭
8、创新路与舜师路路口岗亭
9、君子路与胜利路路口岗亭
以及各派出所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