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川区李先生的社保卡银行账户每月有150元进账,他告诉记者:“这是人社部门按月发给我的失业补助金,我在家动动手指头,用手机申报就可以领取,能连续领6个月,真是太方便了!”自2020年7月以来,区人社部门认真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扩大失业保险金保障范围,不断畅通申领渠道,确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待遇应发尽发。
“现在很多市民误以为,只要是失业人员都可申领失业补助金,这是不准确的。”区社保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刘科长介绍。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适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保缴费5年以上(含5年)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月150元;参保缴费5年以下的失业人员,标准为每月100元。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目前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底,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刘科长提醒道。2020年3月至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目前,线上申报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温暖淄博人社APP进行;线下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失业前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为扎实推进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区人社部门编写失业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政策问答、经办流程等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融媒体手机客户端、淄川工作等平台,多渠道进行宣传。同时,在淄川体育公园、夜市等设立咨询台,现场解读政策。充分发挥镇办人社所平台作用,及时把政策送到辖区内企业和失业人员手中。在区政务大厅增设业务办理窗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截止8月底,区人社局已受理审核通过2100人,发放金额39.8万元。(亓涛 杜肖娟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