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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女子被重金悬赏!

2020-09-03 14:22:17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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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

山 东 省 滨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执 行 公 告

 (2018)鲁16执72号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保护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加强诚信社会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1
查找信息

滨州一女子被重金悬赏!

被执行人赵小梅(女,1976年出生,身份证号码:372328197612262141,住滨州市博兴县阳光小区30号楼1-102)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
标的额

68 429 645.66元

3
悬赏金额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如提供本院尚未掌的财产线索,经查实并使得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按照下列比例标准给举报人以奖励:

1、悬赏比例: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7%给予奖励。

2、悬赏金承诺: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按照上述计算方式支付悬赏金。

3、悬赏期限:自即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4
郑重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5
悬赏举报方式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543-815012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020年9月2日 

滨州一女子被重金悬赏!

滨州一女子被重金悬赏!

扩散提醒!

发现其财产赶紧举报!

来源: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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