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是疫情防控中重要而又消耗量巨大的稀缺物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需口罩等防疫用品的心理进行诈骗,严重影响着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稳定。
近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柴某口罩诈骗案在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柴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查查明: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导致市场口罩等防护用品紧缺,被告人柴某虚构事实,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口罩名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微信账号在朋友圈散发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向其订购口罩并转账,先后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7000余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消费等支出。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促使被告人全部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结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充分考虑被告人有坦白情节、退赔情节和自愿认罪悔罪等表现,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岚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了起诉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采纳了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被告人柴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柴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检察官提醒:
这4种与疫情相关的网络诈骗手法
你一定要看仔细啦!
1.虚假售卖口罩诈骗
口罩销售诈骗的方式不多,主要可分为“空头支票”和“货不对板”两类。“货不对板”类的,就是付了款,收到的这些口罩包装来源不明,质量不过关。
2. 车船机票退改签诈骗
通过发送短信,称航班或列车因疫情影响被取消,办理改退签可获赔偿,诱导受害人拨打电话或者登录网址,套取受害人银行卡、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将余额转账。
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发送虚假短信或者搭建虚假网站,利用同情心骗取捐款。
4.推销假药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门、疾控部门、药物研究机构,推广假冒的防疫情药品或所谓的防疫情“新药”,骗取购买药物钱财。
(来源:岚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