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8月28日讯 在工地驾驶铲车,却发生侧翻事故,临淄一名60多岁的男子不幸身亡。日前,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求助于临淄区司法局朱台司法所,经专职人民调解员周玉兴、王丙欣的调解,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临淄区朱台镇村民杨某承包了凤凰镇村民边某的工地土建杂活后,雇佣鲁某等人干活。7月25日,鲁某驾驶的铲车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发生侧翻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亲人的突然离世,让鲁某的家属难以接受,也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情绪激动的鲁某家属找到工地,向边某和杨某索赔120万元,二人则认为鲁某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失误,最多给付60万元。
为了当好当事人之间的“润滑剂”,临淄区司法局朱台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周玉兴、王丙欣一边安抚鲁某亲属的情绪,一边向双方当事人核实相关事实依据。经了解,鲁某今年60多岁,为家中顶梁柱,配偶身体不好,缺乏劳动能力,不能工作。
搜集到相关事实依据,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庭开展面对面调解。专职调解员周玉兴、王丙欣向边某、杨某阐述了现行法律规定的死亡赔偿标准,同时告知其死者家庭的基本状况,要求边某、杨某本着依法补偿与人道主义角度,提高死亡补偿额度。在调解员法理交融的耐心劝解和引导下,日前,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杨某、边某一次性赔偿鲁某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等各种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70万元,调解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生效。当天,在专职调解员周玉兴、王丙欣的见证下,赔偿等各种费用当场转账支付到位。
至此,一场由死亡赔偿引起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升级,及时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维护了社会稳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丽 通讯员 张思垚 徐纪斌
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