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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滨州一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两人被处分...

2020-08-18 10:18:17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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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锦秋街道南隅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胡丕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丕义简历:
胡丕义,男,汉族,1950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博兴县锦秋街道南隅社区人,197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1月至1999年6月任博兴镇南隅村党支部书记;1999年6月至2007年9月任博兴镇南隅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07年9月至2018年1月任锦秋街道南隅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锦秋街道南隅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委员。2018年9月被锦秋街道党工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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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干部被处分...

近日,中纪委公布了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半年报。数据显示,违规吃喝问题居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第三位,占比达19.1%。

事实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中,还有不少跟“吃喝”相关的违规问题。

那么,哪些饭局不能去?哪些吃喝不能有?山东各地纪委监委通报过的这些典型问题,可以为党员干部们敲响警钟。

一、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餐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聚餐聚会。然而,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毫无敬畏,顶风违纪,有的甚至因此导致自身感染。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原党委副书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志尊,开发服务中心主办王修东在负责疫情排查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违规使用公车到企业内部接待餐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张志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王修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月26日、1月30日,青岛平度市新河镇潘家洼村党支部书记潘松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加聚会,造成不良影响。潘松军被免职。

还有,阳谷县市政园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督查科副科长辛晓冰,疫情防控期间先后两次违规聚餐,本人被确诊新冠肺炎,致使多人隔离。辛晓冰被党纪立案审查。

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接受来自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是“吃喝”问题里的一大类。

2019年3月5日,日照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成田带队到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午违规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20年4月,郑成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至2019年,夏津县原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李文斌、分局区长黄焱违规收取辖区内村民建房押金并多次接受建房村民宴请。李文斌、黄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押金予以退赔。

而已经获刑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除了利用职权受贿之外,也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

管理对象的宴请不能接受,主动联系对方搞接待就更要不得。2019年12月5日中午,聊城茌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高岐、科员姜兆伟、崔少鹏下乡执法检查时,高岐主动联系管理服务对象茌平县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三人违规接受其宴请且午间饮酒。2020年1月,茌平区纪委给予高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姜兆伟、崔少鹏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

今年上半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数达3113起,316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规报销、超标公务接待等都是违规公款吃喝中的常见问题。

2016年至2017年,菏泽定陶区孟海镇马楼行政村用公款违规列支招待费1.85万元,用于村班子成员平时吃喝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2日,时任孟海镇马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马付山、党支部副书记马金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4月至2019年1月,威海文登区原体育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多次超用餐标准、超接待次数、超陪餐人数接待,违规报销被接待人员餐费等问题,且一直未整改到位。时任文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于进军对此负主要责任。2019年9月,于进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经聊城市节能服务中心主任李勇批准,该中心以公务接待的名义无公函、无事由报销餐费96次,金额共计57651.4元;李勇还存在违规出租办公用房等问题。聊城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李勇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四、违规办婚丧喜庆、生日宴、升学宴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禁止大操大办,禁止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禁止动用公款、公车等;不少地方还出台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须提前报告。然而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或心存侥幸,或明知故犯,甚至借机敛财。

2019年12月4日,菏泽单县物业服务中心市场股负责人王若愚在为其岳父操办葬礼期间,违规收受其所辖监管范围内三家物业公司礼金共计1600元;并通过单县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单县物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保强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7日,王若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王保强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力,明知违规违纪仍积极参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9月16日晚,滨州无棣县马山子镇高井办事处副书记付明峰在无棣县碣石山镇某饭店举办个人生日宴,邀请高井办事处党总支书记郭洪峰等人参加,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付明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洪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18年7月,荣成市民政局原党委委员郝佳龙利用为女儿举办婚宴之机,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婚宴当天,除了郝佳龙的亲朋好友外,还有24名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赴宴。郝佳龙的账本上也因这24位宾客的光临,多出了3万多元。同时,他还存在虚报冒领民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郝佳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2019年9月19日,德州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中队中队长于宝安设宴5桌庆贺其子升入大学,邀请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并违规收受36名干部职工礼金7200元。2019年10月,于宝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3月,泰安泰山景区大津口乡沙岭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吴传训借操办孙女出生喜宴之机,违规收取9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200元。2019年11月,吴传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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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原治安中队长被双开…

日前,中共博兴县纪委监委对博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中队长朱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服务管理对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消费卡;违反工作纪律,为娱乐服务场所进行非法活动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朱璐身为人民警察,背离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丧失纪法底线,胆大妄为,执法犯法,将宪法法律赋予的执法权用于权钱交易,多次向服务管理对象泄露工作秘密,为个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博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批准,决定给予朱璐开除党籍处分;由博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璐简历
朱璐,男,汉族, 1985年10月生,店子镇辛朱村人,大学文化程度,201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8年7月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派出所工作;
2013年3月在博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
2019年2月任博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2019年9月至今任博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来源:博兴纪检、大众日报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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