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8月13日讯 昨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经了解得知,中午车上的5人一起吃饭,只有这名驾驶员没有喝酒。吃完饭后,他主动开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早晨喝的白酒还没消散。
△查处现场。
8月12日下午3点半许,周村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周演路例行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处。经检测,驾驶员刘某体内酒精含量是5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车内还有4个人,民警不禁好奇,为啥不换个驾驶员?
驾驶员刘某交代,中午5个人一块聚餐,担心被查酒驾,他没有喝酒,其余4人都喝了。喝完酒后,由他开车往返。行驶到民警执勤点被查出酒驾时,才想起早晨曾经喝了一杯42度的白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大众报业·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周芙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