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8月4日讯 8月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大芦湖中队经过分析研判,快速行动成功查获公安部交管局下令查获的一辆鲁C18***套牌车。
近日,高青交警大队接到公安部交管局推送信息,一辆号牌为鲁C18***小型汽车为套牌车,在高青辖区内行驶。高青大队大芦湖中队接到指令后,立即行动,全面展开行驶轨迹追踪研判。
8月1日下午,民警通过先期科学研判,在掌握了该车行驶规律后,迅速组织警力,科学布控,通过定点蹲守与流动巡逻的方式,于当天下午5点15分左右,在广青路许管路口成功将鲁C18***套牌车拦截查获。
经过询问得知,该鲁C18***号套牌车是驾驶人范某于2020年5月份从外地购买的抵押车,一直无法过户,原车牌为皖L7M***,而目前使用的鲁C18***号牌是范某自己已报废车的,在将车卖出去时摘下来了。
查处的套牌车。
当民警问起为何要留下原车牌并挂在现在这辆车上时,范某说:“我当时也没啥想法,就是头脑一热。”民警对驾驶人范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记12分、罚款2000元、收缴挪用的机动车号牌的处罚。
高青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假牌套牌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也给被套牌车辆车主带来极大麻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张聪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