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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原正县级干部被提起公诉!涉嫌受贿、贪污罪

2020-07-30 09:38:51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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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原正县级干部张光卫以涉嫌受贿、贪污罪向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光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光卫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光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张光卫,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据“廉洁滨州”此前发布的消息,张光卫曾任博兴县乔庄乡党委书记、曹王镇党委书记等职,2003年2月任博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7年2月任博兴县委常委、副县长,2009年12月任博兴县委副书记,2010年12月任博兴县委副书记、博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2年1月任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博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2年3月任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2016年12月任博兴县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2019年11月,张光卫接受滨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5月,张光卫被“双开”。

经查,张光卫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底线全面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来源:大众网、博兴在线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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