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7月29日讯 记者从淄博警方获悉,为了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淄博警方将开展人口普查户口整顿,逐人逐户核查常住人口,同时清理登记无户口人员、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信息等。淄博警方将通过民警预约上门、电话或网络申报等方式进行,居民也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核对信息。另外,户政部门推出的“户口整顿E申报”小程序可以帮居民实现足不出户完成信息登记。
在此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期间,淄博警方对全市常住人口户籍将采取预约上门或电话、网络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对,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户口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民警多形式核查或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审核。
另外,淄博警方提醒市民,凡因应征入伍、加入外国籍和出国(境)定居、死亡人员等按规定应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本人或其亲属务必在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卫健、民政、武装部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注销。
凡是无户口人员请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户口。
凡是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的人员,需在8月31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凡持有重复户口、虚假户口的居民,请立即到应注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凡8月31日前主动到派出所申报重复户口、虚假户口注销的,公安机关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
淄博警方还将登记人户分离、空挂户信息。人户分离即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的情况,请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的居民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等其他产权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同时,凡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离开户籍地跨县(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请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根据需要申办居住证。公民出租、承租房屋的,应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出租房屋登记。
若有门楼号牌缺失损毁、编制错误等情况,相关单位、个人可以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公安机关将按照门楼号牌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予以编排并制作。
淄博警方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的违法行为,提供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刘颖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