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查封上拍之后,自己拍自己家房子,是不是就能够保住自己的房子了?
河南郑州就发生了这么一个自己人拍自己家房子的事情,结果房子没保住,还被罚了款。
2018年,许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成为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许某名下房屋进行拍卖,起拍价格为431万元。

房子上拍之后,吸引了5616人围观和8人报名,市场反应也证实了这套房子在河南郑州的抢手程度。
实景图:
开拍当天,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共竞价75次,一番厮杀之后,房子最终成交价高达659万元,超出评估价614.4万多达45万元,溢价率达到了52.9%。
翻开竞买记录,一页都是这位竞买号为Q0169的竞买者“杀红眼”的竞价记录,似乎此房“非他不得”。

根据竞买公告显示的结果来看,这套房产最终被这位竞买号为Q0169的王先生拍得,本以为王先生终于拍得自己“梦寐以求”的房子,会是个大圆满结局。

不过拍卖成交后,这位买受人王某并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余款,承办人传唤其说明情况,王某称自己还差部分金额暂时没凑齐,申请延长交纳余款时间,承办人告知其逾期无法交纳余款,视为悔拍,法院将没收其拍卖保证金,如查明属于恶意竞买的,法院还将对其采取处罚措施。
不过在法院同意延期之后,王某仍未交纳余款。
法院当时并不清楚这位王某的身份,这种没有钱却还要高价拍下法拍房的行为,令法院方也是感觉有点方。
而就在此时,承办人无意间得知买受人王某是这套房子原所有人许某的儿子,随着真相的水落石出,一切都可以解释通了。

对于隐瞒身份和恶意竞拍行为,王某给出的解释是为了自家房产不被别人买走,才坚持竞买,但自己无法及时交纳余款。
法院认为,王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的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明显恶意加价,在竞买成功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已构成悔拍,该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妨害了法院正常处置财产工作,损害了其他正当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拍卖保证金86万元,发还给该案申请执行人,用以冲抵被执行人许某所负债务,并对王某罚款10000元。法院向王某送达罚款决定书时,对他的恶意竞买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王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悔过书。
专业解读:
本案网络竞买人王某在知晓网络司法拍卖操作流程和规则的情况下,没有真实购买意愿而明显恶意加价,在竞买成功后拒不支付拍卖余款,其行为已构成悔拍,该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拍卖秩序,妨害了法院正常处置财产工作,执行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的规定,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