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晨报淄博讯 针对7月16日晚《问政山东》淄博专场曝光的沂河燕崖牛郎织女景区段采砂问题,沂源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会议,迅速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田晨光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涛,副县长张志东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专班成员连夜赶赴现场查看核实。7月17日,沂源县又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传达淄博市委常委会会议关于《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了问题整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
通过现场查看和调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到,沂源县实施沂河燕崖牛郎织女景区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工程监管、清淤物处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沂源县委、县政府责令清淤工程立即停工,对工程涉及的手续办理、施工现场、清淤物处置、部门监管等全过程和所有细节性问题,全面深度排查,建立台账,即刻整改。在抓好点上问题整改的同时,在面上,当晚以县政府名义通过全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并组织力量在全县所有河道集中开展一次非法采砂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报道)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采砂监管,保障防洪安全,保护矿产资源,优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通告如下:
一、砂石(含河砂、风化砂)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和破坏。
二、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采管理规定,未经许可非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由综合执法部门、水利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严禁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违法占用和破坏土地,从事非法采砂活动,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 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等盗采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收购、储存、买卖、运输盗采的砂石。公安部门将以盗窃或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行为依法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无营业执照经营砂石料,未经批准收购、销售砂石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禁运砂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私自改装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运输砂石和私自改装的车辆,由公安、交通部门依法查处,造成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损坏的,依法赔偿。
七、对公职人员(村两委人员)参与非法盗采砂、非法售砂或对非法采砂、售砂人员充当保护伞的,或对违法盗采砂石土行为管控不到位、在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售砂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由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查处非法采砂行为过程中,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的“砂霸”和充当“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由公安机关结合扫黑除恶行动,依法打击,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法院、检察院将从严从快追究非法采砂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继续非法采砂的,一经发现,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扣押采沙机械设备、车辆,从重处罚。
十、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采砂、挖土及非法堆放交易行为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533-2920535
沂源县水利局举报电话:0533-3241080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0533-3242201
沂源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533-3239003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