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最新的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其中明确了一系列未来工作要点。值得注意的是,对以下四个方面做了明确安排:
1、总体上当前不良贷款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一些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主动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饰隐瞒。
进一步做实资产分类。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表内外资产也应执行分类标准。 要继续加大处置力度。今年不良资产处置额要同比合理增加,降低拨备覆盖率释放的资源必须全部用于处置不良。 三要拓宽不良处置渠道,综合使用核销、清收、批量转让、债转股等手段,并试点不良资产批量处置。
2、部分中小机构资本、拨备水平较低,资金不实,且补充资本能力有限,渠道不多。
支持银行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资本工具。 对少数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补充资本的机构,监管会配合省级政府制定发行专项债券补充资本的实施方案。
3、银行业利润的现状,原因包括现行会计和统计制度造成的时滞、生息资产大幅增长、一些机构拨备不达标。
更大力度让利实体经济。 及时填补拨备缺口,拨备不达标的银行要制定计划,尽早达标。 切实补充资本。适当降低分红,不增加奖金,把有限的利润更多用于资本补充。
4、深入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资金空转和违规套利行为。
当前特别要强化资金流向监管,规范跨市场资金往来和业务合作。 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参与场外配资。 严查乱加杠杆和投机炒作行为,防止催生资产泡沫。
第一,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加大。今年初以来账面不良贷款余额虽然增加不明显,但由于经济下行在金融领域反映有一定时滞,加之宏观政策短期对冲效应等,违约风险暂时被延缓暴露,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不良贷款会陆续呈现和上升。 第二,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问题较为严重。有的银行、保险或信托公司,存在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资产负债基础原本就比较脆弱,资产质量在疫情冲击下加速劣变,风险不断积累。 第三,部分市场乱象有所反弹。一些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有的以新形式新面目企图卷土重来。企业、住户等部门杠杆率上升。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推高资产泡沫。 第四,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2020年1月起开始被逐步揭露的武汉金凰假黄金事件,牵涉多家银行、保险和信托机构,除了企业本身的原因外,也暴露出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形同虚设,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要进一步做实资产分类。严格区分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企业和本身经营风险较高的企业,对于后者,严格按规定确定资产分类,符合不良标准的必须划为不良,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表内外资产也应执行分类标准。 二要继续加大处置力度。今年不良资产处置金额要在去年基础上合理增加,降低拨备覆盖率释放的资源必须全部用于处置不良。 三要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综合使用核销、清收、批量转让、债转股等手段,做到应核尽核,应处尽处。试点开展不良资产批量处置,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
一要更大力度让利实体经济。千方百计降低企业,尤其是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动金融系统全年让利实体经济1.5万亿元。 二要及时填补拨备缺口,全面覆盖风险损失。拨备不达标的银行要制定计划,尽早达标。在当前特殊形势下,各银行要根据客户真实风险水平,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评估潜在风险,并据此计提拨备。 三要切实补充资本。适当降低分红,不增加奖金,把有限的利润更多用于资本补充,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一是加强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2.09万亿元,同比多增2.42万亿元,银行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保险行业赔款和给付支出超过5200亿元。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领域金融服务。积极满足卫生防疫、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为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6月末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5%,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1%。 三是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对超过1.8万亿贷款本息实施延期。推动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四是加大薄弱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最近统计显示,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超13万亿元,同比增速27.6%,平均利率6.03%,较去年全年平均利率降低0.67个百分点。 五是积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6月末贷款余额分别较年初增加1.7万亿元和2.2万亿元。外贸金融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上半年中国出口信保公司支持出口承保2699亿美元。
一是全力打通恢复经济循环。继续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势头,研究实施中小企业“低成本无担保”应急贷款和大中型企业应急融资安排,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 二是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大重点行业、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扩大最终消费需求。 三是更好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优化完善保险产品,特别是灾害保险、公共卫生保险、健康保险等,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理赔效率,使企业及时获得保险赔付,尽快复工复产。 四是持续提升宏观政策协同效应。强化财政、金融、就业、产业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实现多层级政策相互支持,更好服务各类市场主体。 五是督促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深入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依法严厉打击资金空转和违规套利行为。当前特别要强化资金流向监管,规范跨市场资金往来和业务合作,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参与场外配资,严查乱加杠杆和投机炒作行为,防止催生资产泡沫,确保金融资源真正流向实体经济中最需要的领域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