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薛城区城市供排水秩序,确保城区供排水安全,维护合法用户的权益,近期将以我区城市供排水设施普查工作之际,开展集中整治偷水盗水、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进行举报,举报时请讲清单位(用户)的名称和具体地点位置,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01偷水盗水、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盗水的;
2、绕越供水企业结算用水计量装置盗水的;
3、非火警擅自启用消火栓和无表防火装置盗水的;
4、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盗水的;
5、私自拆卸(或伪造)水表铅封、擅自开启、改装、倒装和移动水表盗水的;
6、擅自损坏供水企业结算用水表装置上的铅封及修改、伪造计量数据进行盗水的;
7、擅自拆除、改装、更换、破坏、加装作弊装置和使用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结算用水计量装置进行盗水的;
8、一水多用或用水性质不相符的;
9、用水量与经营规模不相符的;
10、擅自将污水乱接、乱排,破坏排水设施的;
11、其他偷水盗水、乱排污水行为。
02水务集团职工违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
1、私自为他人安装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
2、内外勾结蓄意破坏供排水设施的;
3、教唆供排水用户进行违法涉水行为的;
4、利用职务之便对供排水用户吃、拿、卡、要的;
5、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一经查实、经计量确认后,将给予首位举报人如下奖励,奖励标准为:
01举报内容为偷水盗水、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的:
日取水50立方米以下(含50立方米)的每处奖励200元;
日取水50-100立方米(含100立方米)的每处奖励500元;
日取水1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的每处奖励1000元;
日取水300立方米以上的每处奖励2000元。
乱排污水等违法行为一经落实给予每处奖励200~1000元。
02举报内容为集团员工利用职权为他人偷水盗水提供条件或帮助的,一经落实给予重奖5000元。
三、说明事项
来人举报:薛城区海河路1号薛城区供水公司一层西首稽查科
举报电话:4411181 4688986
举报邮箱:xcgs2008@163.com
奖励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举报人名下有一套房屋且正常使用自来水的,把奖励转化为水费,即:供水公司为举报人预付相应水费;第二种为现金奖励。这两种方式由举报人自行选择。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薛城区城市供排水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薛城区供排水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