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连开2张环保罚单,滕州市联安矿用机械有限公司、滕州市弘泽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罚,共计罚款4.4万元。
以上处罚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连开2张环保罚单,滕州市联安矿用机械有限公司、滕州市弘泽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被罚,共计罚款4.4万元。
以上处罚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