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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打电话推销,这个楼盘被罚了!

2020-06-24 10:26:33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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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电话狂轰乱炸过

有人一天能接到4、5个

让消费者不堪其扰

很多消费者表示

未曾留过个人联系方式

对方如何能打来?

其实

这已经违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某楼盘销售顾问向消费者推销楼盘,消费者却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掌握了,该楼还盘存有270名登记于其他楼盘场所的消费者信息,目前该楼盘公司被罚5万。日前,青岛市对市内四区十余个在售楼盘开展执法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在该领域开出青岛市首张罚单。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每天接到推销楼盘的来电不下几个,甚至十几个,一定程度成了扰民电话、闹心电话、添堵电话,既影响了情绪,分散了精力,更危及到个人信息安全。
聚焦守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日前,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执法部门制定专项方案,对市内四区10余个在售楼盘开展执法活动,紧盯违法违规问题,严惩非法行为。
5月12日,执法人员在检查市北区某楼盘销售中心时,发现女置业顾问王某,正在使用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拨打消费者电话推销楼盘,随即对有关情况展开询问核实。调查中发现,负责该楼盘销售的某公司,存有270名登记于其他楼盘场所的消费者信息(姓名、手机号码、经济承受能力),通过深挖线索、固定证据,确认消费者不知也未同意个人信息用于它用,该公司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决定立案查处。
目前,该案已经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公司作出5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该领域开出全市首张罚单、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的查处意义重大,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威慑和教育作用。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抽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对危害老百姓个人信息安全的不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织密守护群众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保密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消费者明白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必要、正当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收集与经营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二十三条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或者请求,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电脑等电子终端或者电子邮箱、网络硬盘等电子信息空间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

你遇到过哪些类似的推销电话?
欢迎留言!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济南时报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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