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市法院召开2020年审判委员会第12次会议,就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进行了研究讨论。市法院院长张正智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应邀列席会议。
会上,合议庭介绍了案件审理的基本事实、证据采信等情况,并发表了合议庭的处理意见。王新建检察长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参会人员综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情节,对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逐一发表意见,最终形成审委会决议。
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完善审委会工作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市法院不断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协调,完善衔接配合机制,并在今年3月份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的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构建了法检两院良性互动关系,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权利、形成司法共识、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