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生动性和多样性,提高学生溺水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内容
作品征集面向全体学生。作品内容主要围绕预防溺水进行创作设计。表现形式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小品、情景剧、主题征文、家长一封信、宣传图片、漫画、绘画作品、书法作品、摄影作品等。
二、作品要求
1、针对性要强。要针对大学生的身心特点、认知能力以及家长监护职责加以设计创作。
2、趣味性要浓。作品要以生动活泼的形象、简单有趣的设计、快乐好玩的互动,增加防溺水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学生主 动参与,寓教于乐。
3、知识性要足。推荐的宣传作品应传授和宣传科学实用的安全知识和易于操作的技能,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以避免或减少学生溺亡事件的发生。
4、原创性要新。作品应为原创,突出创新,如发现抄袭、模仿等情况,即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作品命名格式:作品形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6个奖项:
一等奖2名,奖品+证书;
二等奖6名,奖品+证书;
三等奖12名,奖品+证书;
优秀奖10名,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4名,证书;
优秀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2名,证书;
四、组织实施
1、各系部(院)团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作品的初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作品的收集整理,并按时报送。
2、各系部(院)推荐作品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微视频的数量不得低于总数的30%。由宣传统战部、学工办、安保处联合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对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省教育厅参加评选,省教育厅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设优秀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各类奖项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山东省教育电视台、山东省学校安全在线、山东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展播平台,并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制作成海报,向全省学校发放。
3、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 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应保证选送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请于7月8日前,将作品和汇总表以系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ztwxshbgs@163.com。
联系人:王皓璇
电话:1566826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