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维护林区秩序持续稳定,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济宁实际,创新方案、研究细化4项举措,全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与调度。承担执法督导、重大或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新闻媒体曝光、信访举报、政务热线等发现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和督促查处工作;研究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统筹政策把握和执行落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工作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督导问责。
二是着力宣传,营造氛围。着力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工作的全过程;要求各县(市、区)适时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对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时刻教育和提醒广大群众的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对群众反映强烈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查处到位,及时查处群众信访案件,增强群众信心。
三是瞄准问题,盯紧源头。围绕“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林业秩序混乱,就整治到哪里”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负责,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行动活动;通过整治查处一批买卖或变相买卖采伐许可证行为,侦破一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建立一套林政管理长效机制,真正把山场源头管住、运输漏洞堵住、加工环节盯住。
四是形成机制,严厉打击。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森林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探索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违法份子有效打击;深入分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深层次问题,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移送、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构建完善的打防结合长效工作机制。
自2020年4月2至6月6日,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了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显著,其中,查办林业行发生林业行政案件24件,涉及林地面积0.506公顷、林木面积35.1526立方米、幼树或苗木0.037,被罚人数23人,罚款8.6827万元,恢复林地面积0.596公顷,补种树木1800株;出动执法车辆次数共556次,执法人员人数1661人,悬挂条幅次数304次。
来源:东方圣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