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东明县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东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明轩主持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牛明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了《东明县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责任清单》,对进一步推进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责任清单,积极围绕突出创建任务台账、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细化措施,为创建工作注入强大动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倒排任务时限,逐项细化分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要健全完善示范创建考核机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注重典型宣传,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杆,形成样板效应,确保创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