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中公安分局加大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的管理整治,重点整治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携犬出户未使用牵引链等不文明行为,有效防范犬只伤人、扰民等问题的发生,对遛狗不牵绳的市民进行查处并开出罚单。
6月4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太东派出所民警展开文明养犬常态化巡查,在银都小区附近,一只小狗突然从路面飞驰而过,而其主人则不紧不慢地走在后面,经询问,得知这是居民王女士的爱犬,因出门匆忙没有使用牵引绳,民警将王女士带回所中,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王女士作出罚款200元行政处罚。这成为市中辖区第一起因遛狗不拴绳被处罚的案例。
无独有偶,6月4日晚上9时,越河派出所民警也开出了一张罚单,他们在西大寺街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携犬出户未使用牵引链,为了周围市民安全,民警立即将其查处,并带至派出所,根据《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对该男子行政处罚200元。对于民警开出的罚单,该男子表示理解与接受。
截至目前,市中公安分局已处罚5起携犬外出不拴牵引绳事件。“我们分局各个派出所已经开始深入到广场、社区、绿地等地开展文明养犬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以及现场讲解文明养犬相关规定的方式,倡导辖区居民文明养犬,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市中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通过这种方式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发现违法行为后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投诉举报。
此外,市中公安分局各个派出所还针对辖区内的地域特点、工作特点、小区特点及市民遛犬规律,围绕违规养犬、遛狗不拴绳等问题较为高发的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加大了巡逻检查力度,每周三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警方提示,合法养犬是个人权利,但携犬外出进入公共场所时,养犬人应尽到相应的义务,管理好自己的宠物犬,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和危险是养犬人应具备的基本文明意识。文明养犬没有“小事”,握紧手中的牵引绳,就是时刻握紧文明与公德之绳,使文明养犬蔚然成风。
来源:东方圣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