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有关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年度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会议。
会上,对《山东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试行)》中的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进行解读,各开发区就综合评价办法中涉及的各项指标中的具体内容提出疑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答。
市商务局副局长刘磊对各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重要意义、明确评价标准、明确填报流程、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员”的工作要求,并对2019年度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市商务局外国投资管理促进(开发区管理)科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