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CLC603
违法时间:2020年05月21日16:53:53
违法地点:匡衡小学北卡口
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
违法处理:扣3分,罚款200元
2、鲁DD770K
违法时间:2020年05月22日16:37:21
违法地点:352省道郯薛公路贾庄卡口
违法行为:超速
违法处理:扣3分,罚款50元
3、鲁DGE212
违法时间:2020年05月22日14:16:31
违法地点:352省道郯薛公路贾庄卡口
违法行为:超速
违法处理:扣3分,罚款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罚款5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来源:枣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