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政协委员聂磊:建议汽车改装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汽车改装一度是热议话题。今年两会上,滨州市政协委员、三元家纺公司总经理聂磊提出了《关于汽车改装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建议》。
在提案中他指出,关于汽车改装我国目前为止并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法规,也缺乏有效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机制。
随着汽车销售价格的降低,城市汽车数量逐年增加,很多年轻人为了追求个性玩起了各种各样的汽车改装,殊不知在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支撑下的改装行为已经悄悄然地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目前市民反映较强烈、投诉较多的是所谓的“炸街党”,把汽车的进排气功率改大,行驶时发出很大的声音,在傍晚或深夜进行扰民行为,这样的车辆在扰民的同时更是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炸街党”已经违法了。
很多改装者改装的目的不光是为了外观“拉风”,还为了追求所谓的刺激、速度,通过改装加大发动机的功率提升车辆的百公里加速速度。在城区内飙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等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这样的行为对自己、对市民的出行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十次事故九次快,特别是在市区的人口密集区域,不经意间就可能造成人间悲剧。
2018年交警部门在官网发布了一条对于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投票调查,收到了上万张投票,显示“违规使用灯光”占比率第一,这其中不乏有司机乱用远光灯的原因,最让人反感与诟病的是私自改装灯光的车主,有的将灯光改装成大功率氙气灯;有的将灯光改装成个性的颜色;有的将灯光改装成一闪闪的爆闪灯,这些行为都是相关法律所不允许的,是严重影响到行车及周边行人安全的做法。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我国目前营业执照并没有针对民用车改装的经营范围,也没有专门的机动车改装的培训与认证机构,所以汽车改装基本上都属于“灰色地带”性质的违法改装,在没有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下这些行为对于城市健康发展都会起到负面作用。
对此,聂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从源头上进行管控,对我市汽修、汽车美容、汽车改装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相关部门重新审定其营业内容与营业执照登记内容是否相符、是否合规合法,不符者限期整改。
二、交警部门在道路执勤过程中对于存在上述违法违规的车辆依法进行劝导、扣留,责令将其机动车恢复原状。
三、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呼吁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可以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网络媒体等手段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四、通过各种渠道正确的引导汽车改装行为,让市民知道怎样的改装是合法合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对于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汽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允许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和增加车内装饰且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记者 张贵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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