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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政协委员张芬:加强预付卡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0-05-23 17:53:39 来源: 鲁中晨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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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预付卡消费模式从商超百货逐步向美容美发、健身、教育、餐饮、娱乐等行业发展,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预付卡使消费者能享受低价位免现金服务,商家也能快速回笼资金扩大经营,乍看起来是两全其美实现“共赢”,但是事实上预付卡、会员卡、预消费的各种消费纠纷逐年增多,纠纷维权困扰着广大消费者,成为消费领域的痛点和顽疾。


政协委员张芬调研发现。发行预付卡带来的问题。

1、商家存在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擅自终

止服务等问题,有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在办卡时承诺的各种优惠和增值服务,实际上在预付卡上往往写有“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有效期限几年”等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在后期使用中也会出现与办卡时宣传不相符的消费门槛,甚至出现店铺一夜之间关门跑路的现象,此时消费者想要退回预付卡内的现金却十分困难。

2、导致金融乱象,存在不正当竞争。发行预付卡形成

“开店-发行预付卡-再开店”的恶性循环,在短时间内商家看似经营红火,但是超出自身实力的无限扩张会导致后续服务跟不上、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有些商家借预付卡发行,靠低价优势吸引大量消费者,抢占其他同业竞争者的消费者市场,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3、假借预付卡之名行非法集资、咋骗之实。个别不法

分子抱着敛财非法目的,通过办理预付卡的活动,短期内吸收大量资金为自己所用,甚至利用节假日借促销之名承诺办理所谓“高额返利”的预付卡,实则是非法集资行为。

张芬提出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1、由市场监管局联合商务、税务等部门验证核实商户

资质,根据具体出资金额、信用等条件对预付卡最大充值额、发卡数量进行限制,对于新办理营业执照需经营超过一定期限方可发行预付卡。同时建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卡内金额由第三方监管,实际消费后方可划转。

2、建立完善预付卡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对于记名预付

卡与不记名预付卡的金额进行限制和实名登记,对发卡数量、金额等相关数据做好统计,定期进行综合测评。制定实施相应细则,规范经营行为,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提高商户的违法成本,形成威慑作用。

3、加大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加强预付卡消费预警,让消费者关注办理预付卡注意事项以及典型预付卡犯罪案例,提高消费者辨别能力,减少消费纠纷,维护好市场秩序。

记者 潘理溱 报道

AY 本文来源:鲁中晨报 责任编辑:田望月_SD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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