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渤海 报道
晨报淄博5月16日讯5月13日,本报04版以《部分区县婚姻登记开始“5·20”预约》为题,报道了区县婚姻登记处接受5·20、5·21预约的情况。5月15日,张店区民政局发布了关于疫情处置期间5月20日、5月21日结婚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开始接受预约,两天共预约160对。
通告显示,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张店区民政局严格实行网上预约的形式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市民可通过山东省民政厅网站()-为民服务-婚姻登记网上预约进行操作。如有预审材料需求的,需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方可。建议上传资料提前预审,以防现场因材料不合格无法及时办理登记业务。预约成功后需持纸质或电子预约单按预约时间到场办理。
在预约数量上,5月20日上午40对、下午40对,5月21日上午40对、下午40对,总共160对。张店区民政局提醒,办理婚姻登记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先后顺序间隔一米以上排好队,戴好口罩,避免人员聚集;进入登记大厅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消毒,除人证识别程序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室内各窗口之间当事人及候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5米以上;办理完毕后须尽快离开登记场所,办理过程中严禁任何亲朋陪同;疫情防控期间结婚登记暂停颁证仪式。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婚姻登记处电话(0533)215038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