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晶
记者 贾亮 报道
晨报讯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从5月12日开始,临淄交警大队在临淄区范围内启动首批“文明交通示范岗”。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受益,人人有责。为规范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促进文明出行,切实提高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临淄交警大队全员行动,用实际行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到: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脚下。
在主城区桓公雪宫路口、牛山闻韶路口、临淄大道杨坡路口等8个重点路口,临淄交警安排警力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每天早上七点、下午四点开始上岗,主要负责在下班高峰时段劝导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为未悬挂电动车号牌的电动车现场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凡是在“文明交通示范岗”上发现的违法行为,将定期进行公开曝光。
交警在示范岗劝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