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妻子失踪,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大安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在调查时,民警发现诸多疑点,在民警拨打报警人妻子的电话后,最终发现这竟是一起虚假报警案。
2020年5月5日15时50分许,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大安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臧某称其妻子于4日下午到兖州开发区一公司索要工资,至今未归。接到警情后,大安派出所高度重视,一路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另一路民警马上调取企业周围监控视频寻找报警人妻子的踪迹。
到达现场后,民警马上向报警人臧某了解情况,在此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报警人在交谈过程中有些闪烁其词,并且当民警询问为什么在妻子失踪快一天的时间才报警时,报警人臧某神情一下紧张了起来,这让民警怀疑报警人臧某所说的话很有可能不是实情。为了进一步验证,民警提出让臧某现场拨打其妻子的电话并打开免提,电话接通后不出民警所料,臧某的妻子称自己正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并没有失踪。民警遂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臧某承认自己报的是假警。原来,其妻子因薪资问题与前公司产生纠纷,5月4日下午索要工资未果后回到家中。臧某得知情况后,于5日下午到妻子前公司替其索要工资,但公司保安禁止其入内,为能进入公司和负责人见面,臧某在明知妻子正常上班工作的情况下,拨打报警电话谎称其妻子失踪。
目前,违法行为人臧某因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被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