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柳 周坤
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5月12日讯 “不动产继承公证竟然可以免费办理,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便利。”今天上午,在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来咨询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事项的李女士非常惊喜。5月起,博山区率先在淄博市试点施行不动产继承公证全免费制度,而根据前三年数据显示,每年市民用于不动产继承公证的费用达80余万元。
市民正在咨询不动产登记免费继承公证事项。
前期经博山区政府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博山区自然资源局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了专业公证法律服务。随着《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服务项目合同》的正式签订,博山公证处成为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受遗赠等公证事项服务方。今后,凡涉及博山区域内办理此类业务的当事人,将不再需要支付公证费用,而由政府财政统一“买单”。
而据博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于新刚介绍,此前,当事人需先到公证处提交资料办理公证,然后再来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现在,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中心采用“联系单”,代替了办证群众在两个窗口之间来回奔波。新政实施后仅两天时间,就收到了办理此类不动产继承公证申请20件,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减费便民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公证法律服务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有效衔接,有效防范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风险,也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让广大市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和得到了改革所带来的实惠。”于新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