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城市的生活节奏都变慢,“宅经济”更是在安全的前提下,将生活的节奏无限拉长,但与此同时,审判执行的工作却一刻未曾减速。在疫情不断向好的形势下,复工复产达产逐步达到全面推进,疫情下的矛盾纠纷也在不断显现,一些新类型、新形态的案件不断涌入法院。在此大背景下,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多元调解+速裁”,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精度、速度和强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诉讼服务。疫情期间该院第一季度受理案件606件,结案450件,结收比74.26%,顺利完成疫情“大考”的已知节点。
诉源治理 助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立足于纠纷源头预防层面。开发区法院一方面通过完善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主动做好与区管委会、政法委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动参与培育城乡诉源治理自治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履行司法建议职能、强化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研判,提前防控和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二是做好法律宣传普及工作。“一个鲜活的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开发区法院通过“普法进社区”“普法进企业”、选取相关典型案例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等活动,旗帜鲜明地告诉社会,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引导群众信仰法律,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辖区内经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依法保护企业经营发展的新措施,印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清晰可靠的“安全网”。
诉前调解 助力矛盾纠纷提前化解
一是切实规范诉前调解。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该院就所有民事案件审批“诉前调”案号(申请保全案件除外),由立案庭分配至相应审判团队,由法官助理先行诉前调解。借助道交一体化平台,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诉前调解,第一季度导入道交平台49件。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天立案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调解不成功的,被告放弃答辩期的当场立案开庭。第一季度,该院民商事案件收案361件,其中318件审批“诉前调”案号进入分调裁平台现行调解,调撤率达30%。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中得分74.5分,在全市两级法院中排第三名。
二是全面推行诉前鉴定。在诉前鉴定过程中将调解贯穿于始终,积极开展“鉴前调、鉴中调、鉴后调”。自去年下半年开始,该院所有需要鉴定的案件,均实现了诉前鉴定。2019年,受理各类鉴定案件314件,结案267件,鉴定过程中调解成功59件;今年第一季度,受理各类鉴定案件24件,结案26件,调撤4件。受疫情影响,鉴定案件收案数量、调撤数量有所下降。
诉调对接 助力矛盾纠纷专业化解
一是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目前开发区法院已与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杜店、里则、沙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内外联动,形成合力,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奠定基础。今年3月中旬,与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调对接,现该委员会已成功调解纠纷7件。滨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在开展调解人员的筛选工作,调解人员确定后及时开展诉前委托调解工作。
二是与定期驻院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接,确定立案庭司法确认联络员。规范运行行政争议和解流程,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和解中心作用,通过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先行调解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目前该院驻院特邀调解员确定2人,近期开始驻院定期值班。
速裁工作 助力矛盾纠纷提速化解
一是加强速裁团队建设。3月底前完成了2个速裁团队的组建。根据该院员额法官人数及收案数量案件类型等实际情况,建立一个专门速裁团队,确定审理买卖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审理、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案由,另一个速裁团队为主审刑事案件,同时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及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保险合同、追偿权等纠纷。对速裁案件推行类案同审、简化审判流程、要素式审理、出具表格式文书等缩短办案期限。今年以来,该院速裁团队结案159件,15天之内结案109件,占比68.55%。所有民事案件15天之内结案244件,占民事结案数的62.89%。
二是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依法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以及速裁机制适用率,实现案件快慢分道、繁简适当,能调则调.第一季度该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08%,调撤率64.74%。推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逐步提高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率,实现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70%以上,当庭宣判率达到60%以上。
同时,优先使用电子送达,该院统一送达平台使用率超过200%,是我市唯一一家达到省高院要求的法院。成立跨域立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已有成功跨域立案案例。
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继续统筹各方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前提下,从严从快办理,跑出审判“加速度”,妥善化解疫情期间矛盾纠纷,为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