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紧盯节点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发力严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市中区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5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时任区教育局计财股副股长丁善新主持结算工作时,多次违规收受枣庄某服装厂负责人冯某某送给的购物卡、白酒,价值2600元。丁善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2、2017年至2019年春节期间,齐村镇齐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兴启连续3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工作人员发放春节期间值班补贴,共计3.1万元。姜兴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补贴退还齐村镇齐西村。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守住行为底线。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私车公养、收受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纠治,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拳整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一以贯之、驰而不息地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优先处置,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在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放松的基础上,延伸拓展“1+X+N”监督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规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市中纪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