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高阳 报道
晨报淄博4月29日讯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深化淄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此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改变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派驻模式,由“集中办公”改为“驻点派驻”“贴身监督”,派驻机构名称不仅以驻点单位命名,还要“走出去”到派驻单位进行驻点办公,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效。
“近年来,淄博市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机构扎实履职尽责,但是受综合派驻集中办公模式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派驻机构‘驻’的优势的发挥,影响了监督效果。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精神,在总结近年来特别是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以来派驻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此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布会上,淄博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赵中华介绍,此次改革主要进行实行驻点派驻、统一机构名称、加强管理考核三方面调整。
在实行驻点派驻方面,综合考虑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部门单位的职能体量、廉政风险、办公条件等因素后,从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目前分工联系的部门中,分别选取1家系统规模较大、权力相对集中、监督对象较多的部门单位,实行驻点办公。同时,对部分重点部门选派驻点监督员,实行“面对面监督”。驻点办公后,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工不变,除对驻点部门单位加强监督外,对原来联系的其他部门单位一并加强监督。
在统一机构名称方面,为充分体现“驻”的特色,与淄博市纪委监委目前5个单独派驻机构名称协调统一,参照省纪委监委做法,将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以驻点单位名称命名。原来的淄博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名称调整为:淄博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编办纪检监察组、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同时,研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围绕派驻机构职责要求和重点工作,细化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增强派驻机构扎实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此外,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开了淄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监督范围、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