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记者 伊巍
通讯员 王晓春
晨报淄博4月27日讯 为建立路域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根据淄博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行路长(街长)制促进精细管理大提升的实施方案》要求,淄博高新区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路长(街长)制管理办法。4月22日,淄博高新区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路长(街长)制促进精细管理大提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4月26日召开高新区路长(街长)制工作会议,对区路长(街长)制做进一步安排部署。
《关于全面推行路长(街长)制促进精细管理大提升的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4月底前,“路长(街长)制”管理模式全面推开。6月底前,“路长(街长)制”管理机制有效运转。重点抓好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持续加大治尘、治脏、治乱力度,推动“路长(街长)制”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无空白、监管无盲区。12月底前,“路长(街长)制”管理大见成效。重点抓好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区、园办、村居三级路长(街长)组织架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城区主次干道全面覆盖的管理新模式。
淄博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建军指出,推行路长(街长)制,首先要统一思想,树牢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路长(街长)制的重要意义。把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抓手,高度负责,紧盯不放,持续深化提升。其次,以落实路长(街长)制为抓手,迅速掀起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热潮。迅速研究措施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路长(街长)制的实施。第三,可视范围内的“脏乱差”全部整治到位,工作推进中讲究计划性和科学的方法,落实好路长(街长)制巡查制度,强化整改。第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上下、左右的信息沟通和配合,狠下“苦功夫、笨功夫、细功夫”,抓实抓细路长(街长)制工作,确保城市面貌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