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人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消息称:
“一湖北籍来荣务工人员检测阳性”
刚刚
荣成疾控发布公告:
近日,有市民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消息称:一湖北籍来荣务工人员检测阳性。此系误传。
真实情况:我们在对湖北来荣人员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血清抗体检测弱阳性,血常规和肺部CT检查都正常。这种情况数天后一般可自行恢复,既不是确诊、疑似病例,也不是无症状感染者。我们将其留院观察,是对湖北来荣人员的重视、对人民群众负责,请大家不要误传,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荣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4月26日
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荣成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