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文思 报道
晨报淄博4月23日讯 近日,淄博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发放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下称《通知》),阶段性补贴范围为2020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通知》明确,阶段性补贴范围为2020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待省厅失业补助金政策明确后补发。
在阶段性补贴标准上,以现行补贴标准为基础,提高当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即当月份失业保险金标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2。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当前失业保险金标准×7.9%×2。一档1719×7.9%×2=271.60元;二档1557×7.9%×2=246.01元;三档1395×7.9%×2=220.41元。
资金列支渠道上,2020年3月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