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枣庄市部分企业反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存在着登录全国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困难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为简化程序、便于稳岗返还政策落实,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现公告如下:
一、主动推送方式
实行“静默认证”、“无形认证”,通过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核实,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采取“先预拨、后承诺、再清算”方式,即参保企业无需提交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预拨资金,企业收到资金后补充承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企业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多退少补,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企业申报方式
(一)电子邮箱申报
企业将申报材料发送经办机构邮箱(附件1),申报材料包括:
1.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分为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
2. 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表(仅限困难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提供)。
(二)电话申报
可电话联系相应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指导申报或上门服务(联系电话见附件1)。
(三)网上申报
经申报通过后,即可公示、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待进一步优化枣庄市稳岗返还网办信息系统后,再及时通过人社局官网和“枣庄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畅通网办方式。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