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4月2日讯 今天,廉政周村发布消息,清明、五一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将中共周村区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中队科员韩林祥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9月14日中秋节期间,韩林祥按照单位值班工作要求,带领劳务派遣人员,驾驶本单位行政执法用车在永安办事处辖区巡逻。期间,韩林祥驾驶执法用车前往南郊镇韩家窝村办理私事。2020年1月,周村区纪委给予韩林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周村区王村镇政府司机尚子超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尚子超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使用王村镇政府公务加油卡为自己和朋友的私家车加油6次,共计金额1741.94元。2020年3月,周村区王村镇党委给予尚子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1741.94元予以收缴。
周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李东晖、出租科科长于明梅在工作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问题。2019年9月19日,周村区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李东晖、出租科科长于明梅在办理出租车行业审验业务时,与司机王某某、张某某发生争执,期间,李东晖、于明梅两人情绪失控、言辞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周村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给予李东晖、于明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