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村台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菏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而黄河滩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现已成为沿黄贫困带,滩区脱贫工作决定了全市脱贫工作的总体进程。
滩区脱贫最大的障碍是建房,要解决黄河滩区脱贫问题,首先要解决安居问题。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文件要求,滩区安全建设可采取“就地就近安置”方式即修筑避水村台。而群众筑台建房难度大,每户需要单独筑高度一般在3m以上。
(迁建前图片)
面积至少0.5亩的房台,筑房台成本6万元-8万元,占建房成本的一半以上,滩区内建房成本大约是滩区外建房成本的2倍而且质量普遍较差。滩区群众的多年积蓄(相当于家庭10年的收入)都用在筑村台建房上,几乎倾其所有,甚至负债累累,造成沉重负担。
这就需要政府统一组织村台及台上住房的建设。同时,配套的教育、文化和卫生资源等也需给予合理配置。但目前尚未针对村台淤筑以及台上住房和附属设施建设形成标准,对于目前的建设与验收缺少指导性技术文件。
(迁建后图片)
标准编制建设工作刻不容缓,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以来,组织了住建、农业、水利、电力、通讯等二十余家单位的专家力量组建了起草组,共同编制标准。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研讨,达成一致,到目前为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全面更好地反映我市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村台实际情况,服务于脱贫工作,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后期菏泽市内黄河滩区迁建项目的村台建设,同时可适用于吹沙造陆、地基淤填、水土流失治理等大型项目建设。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黄河滩区脱贫迁建村台建设的规划布局、村台结构、房屋及建筑材料、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供电、采暖、消防、道路及附属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限于篇幅,详情请阅读附件。
如果您有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或者打电话的形式反馈至标准起草专家组。
联系人:胡昊
电 话:7388908 15953039397
邮 箱:hzqjt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