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滕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3.16-3.22)》,滕州市界河镇东孟村卫生室等3家单位,因卫生问题被行政处罚。
经查,位于滕州市界河镇东孟村的滕州市界河镇东孟村卫生室因消毒效果监测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其罚款1000元;位于滕州市大坞镇休城村的邓某某存在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没收其药品、器械,并罚款3000元。
经社会举报,位于滕州市西岗镇前寨村居(原滕州市西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东临门头)的程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没收其药品、器械,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