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莒南警方接到辖区一矿业老板报警称,有一帮人开着贴有新闻采访字样的车辆来到该矿上,这些人下车后又是拍照又是向企业主索要经营手续等资料,说是不给他们一笔钱就要曝光。该吴姓老板感觉对方身份有疑,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立即出动警力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报案人所经营的矿区,民警经过询问、查看对方所出示证件并与相关新闻部门联系后,依法将正在进行所谓 “新闻调查”的两男一女当场控制,并以涉嫌假冒新闻记者敲诈勒索犯罪带至派出所进行审查;之后,办案民警又赶赴潍坊,将另一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经过连续几天的艰苦侦查,警方现已查明,被抓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为纪某春(男,57岁)、高某聪(女,30岁)、胡某军(男,54岁)、孙某(女,28岁,以上四人均为潍坊市诸城市人)。
2019年10月份以来,纪某春纠集胡某军、高某聪、孙某等人,谎称自己是某中心副主任,驾驶车辆先后窜至临沂莒南、沂水、沂南等,日照的莒县,以及青州、临朐等县市的沙场、石塘,以索要企业经营手续、对场所录像、拍照进行所谓取证,曝光企业非法经营为由对企业经营者实施敲诈,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纪某春、高某聪、胡某军、孙某已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徐向田 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