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19〕85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60号)要求,同时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市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滨人社字﹝2020﹞29号)文件要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对我市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第五批1164家企业进行了初审,现将初步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企业稳岗返还资金拨付情况以复核结果为准。
公示期限:
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543--316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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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拟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公示名单
(第五批)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来源:滨州人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