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清 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群体性祭扫。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 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 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
二、倡导网络祭扫和家庭追思。市民可登录滨州市民政局官方 网站、滨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祭扫,或采取家庭追思的形式 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三、实行预约祭扫和代为祭扫。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实行电话 预约祭扫,限制祭扫人数,严防人群聚集。暂停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公墓工作人员代为祭扫。
四、加强安全防范。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遇到交通拥堵、人员拥挤主动礼让,从源头上消除火灾、 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